衡阳金店劫案今日审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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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7:56 潇湘晨报 | |||||||||
震惊雁城衡阳的“2·5”抢劫金欣黄金珠宝店等系列案开庭审理昨日进入第二天,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安荣坐在审判长席上,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同庆则出庭支持公诉。14名被告人共被指控6宗罪,除“2·5”抢劫案外,他们还被指控从2003年2月到今年2月间,在衡阳市抢劫作案8次,劫得财物价值达15万余元。经过两天庭审,预计此案今日将审理完毕。
14名被告人共被指控6宗罪 涉案的14名被告人分别是陈垠志、冯经哲、谢鹏、周贤军、戴福、周玉林、陈红运、邓志友、凌鹏、黄思圣、雷丹、刘某、尹升、王某。此案由衡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上14名被告人分别涉嫌抢劫、非法买卖枪支、抢夺、盗窃、窝藏、窝藏赃物等犯罪,于今年4月8日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经依法审理查明,自2003年2月至2004年2月,被告人陈垠志分别伙同被告人冯经哲、谢鹏、周贤军、戴福、周玉林、邓志友、凌鹏、黄思圣、雷丹、尹升,被告人冯经哲分别伙同被告人刘某、王某等人,在衡阳市抢劫作案9次,共抢劫现金和财物价值15万余元。此外,被告人陈垠志、周贤军还伙同被告人陈红运非法买卖枪支1次;被告人陈垠志还单独进行抢夺犯罪1次;被告人凌鹏还单独进行盗窃犯罪6次,窃取财物价值4800元;被告人凌鹏、刘某还分别进行窝藏、窝藏赃物犯罪各1次。 手持刀枪抢劫珠宝店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2月4日下午,被告人陈垠志纠集被告人谢鹏、周贤军、冯经哲,密谋抢劫位于衡阳市中山北路的金欣黄金珠宝店,并定于当晚到雁军宾馆开房商议抢劫计划。之后,陈垠志等人进行了踩点,并购买了两顶毛线帽子和一副白色口罩伺机作案。当晚,陈垠志、周贤军、冯经哲、谢鹏、戴福、邓志友6人商定,由陈垠志、冯经哲、谢鹏分别持刀枪进店实施抢劫,戴福在外望风,周贤军负责拦出租车接应逃离现场,邓志友负责在市区附二医院门前拦出租车接应逃跑中转。 2月5日中午12时30分,陈垠志戴上毛线帽子和白色口罩,手持一支自制火药枪,第一个冲进金欣黄金珠宝店,冯经哲、谢鹏各持一把砍刀入内。3人用刀枪逼住店员并砸烂玻璃柜两处,抢得金手链等黄金饰品31件共627.84克、铂金戒指3个共10.75克,共计价值78982.98元。抢劫得手后,3人坐上由戴福、周贤军拦好的出租车迅速逃离现场。 此前曾多次抢劫作案 检察机关还查明,2004年1月某日,陈垠志纠集冯经哲、周玉林,商议抢劫位于衡阳市先锋路的二手手机市场,并准备了刀枪等作案工具。1月17日下午6时,3人乘出租车到达该市场后,按事先商定的分工,由陈垠志持自制火药枪、冯经哲持砍刀并戴口罩冲进市场内抢劫,周玉林持砍刀留在出租车上接应二人逃跑。陈垠志冲进市场后,用枪逼住被害人刘建平,冯经哲则将刘放在柜台上的装有75部二手手机(共计价值60190元)的帆布袋抢走。 陈垠志还分别伙同周玉林、黄思圣、凌鹏等人,在衡阳市太平小区等地多次进行抢劫。王冠华 廖桂元 黄光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