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没轧过人,不作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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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9:4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司机徐某自认没有轧过人,而将认定责任事故的浦东交通警察支队告上法院。昨天,浦东新区法院驳回了徐某撤销事故认定书的诉讼请求。 本报3月31日曾报道过该案的庭审情况。法院判决书中认定,去年12月23日晚,曹某醉酒驾车行驶在唐陆公路上时,自行摔倒在路上。两名目击证人称:当时,徐某驾驶公交客车经过,车从曹某身上轧过。后来大客车向左借道时车头与摩托车相擦。交警部门认定,徐某
庭审中,徐某方承认碰擦过摩托车,但没有轧过人,交警部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调取现场图等证据时,取证程序不合法。法院认为,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赴现场制作事故现场图、勘察笔录,拍摄事故现场照片等,并对知情人员制作笔录,对死者、肇事车辆、有关物证委托有关部门作技术鉴定。在调查取证后,交警部门做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这一程序符合规定。 记者吴蓉(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