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盖费”是看不见的霸王消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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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0:25 温州都市报 | |||||||||
一位酒店服务员的投诉带出一个耐人寻味的内幕――“瓶盖费”是看不见的霸王消费吗?2004年05月26日 读者金先生来电:我在市区一家大酒店当服务员。我们服务员每个月都收集瓶盖,拿这些瓶盖可以换到一些额外的钱。换到的钱中,每个月要向酒店上缴150元,其余的归我们自己。这次,我们大家收集的瓶盖统一换来的钱,全被一个服务员私吞了,被酒店查出来以后
记者核实 酒店:收“瓶盖费”保护客人利益? 该酒店餐饮部的叶经理说,酒店是有向服务员收一定的酒类和饮料推销费。因为一些酒类与饮料经销商和业务员要求服务员进行推销,并付给一定报酬。为了制止这种推销,避免损害客人的利益,餐饮部根据酒类与饮料的消费情况,从中向服务员抽取100元不等的金额。之前,酒店曾采取过销毁瓶盖的办法,但效果不太好,现在采取的这种方式,虽然部分服务员有意见,但目前来看效果比较好。 消费者:是“霸王消费”还是关系不大? 采访中,许多消费者认为开瓶费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霸王消费”。消费者吴先生向记者道出他心中的诸多疑问:“为什么很多酒店在酒水方面价格奇高从不打折,又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说到底,服务员赚的“瓶盖费”还不是来源于消费者,羊毛出在羊身上,服务员为了争取多赚外快,在客人叫酒时推荐的酒水只怕就是开瓶费最高的那几种。” 不过,也有消费者认为,酒店的“瓶盖费”与消费者的关系并不大。许先生说,每家酒店里都有多种品牌的酒水,不论服务员推销哪种酒水,都不会强迫顾客接受,选择权最终还在消费者自己。如果故意设下消费陷阱,明明有其它酒水,服务员故意说没有,而是向顾客推销特定酒水,那才能算是不合理。 各方说法:互有利益两厢情愿 温州市饭店协会负责人:这纯粹是一种企业行为,是酒水推销商与酒店之间两厢情愿的协议。酒店为了自身的利益,当然不希望到酒店消费的顾客利益受到无故伤害,酒水推销也会在尊重消费者的基础上进行。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戴北平律师:这个事情要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服务员利用酒店提供的条件,在为酒店上班的时间内替酒水推销商推销所得,不应该完全视为服务员个人收入,单位提取一定比率或服务员包干上缴一定金额都是合理的;二是如果服务员已将包干金额交单位指定收款人,而收款人私吞款项后,单位不应再要求服务员补交。同时,收款人的行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其行为后果由行为人本人承担,不能转嫁到其他服务员身上。林秀贝 吴祖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