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撞人逃逸老父亲带儿自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1:2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昆明市出现了首例交通肇事逃逸者主动自首的案件。当日中午,龙泉镇的洪某在其家人的带领下,前往昆明市交警支队六大队投案自首,交待了其前一天夜里在龙泉路肇事撞人逃逸的违法事实。
据了解,23日凌晨1时15分左右,洪某驾车经过龙泉路茨坝通用机械厂时,在附近撞倒1个骑自行车的人,他随即逃离了现场。交警六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毕巍、陈鹏在现场见到被撞男子躺在地上,旁边是1辆撞得变了形的自行车,路面上还留下两条明显的汽车制动拖痕和车灯碎片。与此同时,赶到现场的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证实该男子已经死亡。两位民警通过走访附近群众,同时根据现场提取的部分证据材料,初步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白色或银色轿车。 24日清晨,洪某的父亲发现自家的轿车有明显碰撞痕迹,又听说民警是在查找肇事逃逸车辆。在父亲的追问下,洪某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洪父当即带洪某前往交警六大队自首。据了解,在民警对洪某进行审讯时,洪某的家人还曾向民警说要向伤者垫付医药费。 目前,昆明市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对此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马益华武应洪(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