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疯狗咬伤20余人》关注·南昌宠物管理遇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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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6:28 江南都市报 | |||||||||
未建立完善的宠物登记制度对宠物主人缺乏强制措施 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狗的踪影 昨日,本报报道南昌市塘山两条疯狗咬伤20余人一事后,不少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投诉南昌市一些路段因狗“泛滥”而引发的种种不便。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疯狗咬伤人的事
记者发现,虽然大街上鲜见狗的踪影,但一些小街道,尤其是一些小巷子里常常可看见无人看管的狗在“闲庭信步”。南昌市马家池的一些居民告诉记者,巷子里常常有些狗活动,有时它们龇牙咧嘴,气势凶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发病了。多数家犬未注射疫苗记者从江西省动物防疫站明站长处得知,虽然狂犬病的死亡率几乎是100%,但很少有市民主动为狗注射免疫疫苗。明站长希望通过本报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为狗注射免疫疫苗。 据悉,给宠物注射免疫疫苗一次要花费30元左右,这个费用并不大高,为什么鲜有市民主动为狗注射免疫疫苗呢?一些多年从事动物免疫工作的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市民对狂犬病还缺乏真正的认识,另外不少市民也不愿为狗免疫疫苗买单。尽管我省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动物必须接受强制免疫,但对不给宠物注射免疫疫苗的市民缺乏强制措施,并且南昌至今没有建立完善的宠物登记制度,致使南昌的宠物管理显得有些尴尬。 文/记者刘芹琴图/记者龙翔 宠物管理有关条例 目前,南昌市对宠物的管理基本上依据《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及《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早在1987年制定的《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中对狗、猫等宠物管理就有明确规定,要求城市养犬必须持有兽医部门颁发的《家犬免疫证》及公安部门发放的《犬类准养证》,如果两证欠缺,公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可责令限期宰杀或强制捕杀。《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对犬类管理部门及管理方式都很明确,从执法依据上来说并不存在欠缺。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