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后回村当干部 一劫匪落网家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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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7:39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姬栋通讯员华明)在湖南蒙面抢劫后,潜回仙桃当上村干部。25日晚,犯罪嫌疑人昌灯华被警方抓获。 现年32岁的昌灯华,是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昌湾村人。据湖南常德鼎城区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5月16日晚,昌灯华与同乡昌天早在鼎城区盗走价值1万多元的家用电器。同年5月21日凌晨,两人又窜入武陵镇电影院,蒙面抢走租住户李某的金银饰品、手机等,并将李某
1999年9月10日,鼎城区法院以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昌天早有期徒刑15年,昌灯华则逃回家乡仙桃。同年底至2000年,昌灯华先后到北京、黄石等地打工、学习驾驶。 25日晚,常德警方在仙桃警方配合下,在仙桃将昌灯华抓获。当晚8时许,昌灯华被逮捕。 昨日上午,听说昌灯华被逮捕,当地人连称“没想到”。据介绍,昌灯华回乡后确实遵纪守法,并勤劳致富:2000年元旦,昌灯华在村里开了间小卖部。两个月前,昌灯华购买了小货车跑货运。由于昌灯华“说话算数”,积极肯干,2001年至今,昌灯华被村民推选为村政法主任。去年,由于昌灯华工作积极,昌湾村被评为龙华山办事处“社会治安先进单位”。 昨日凌晨,常德警方将昌灯华押回常德。临行前,常德警方向记者介绍,昌灯华认罪态度好,有立功表现:不仅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还供出了“5·21”劫案中的另一同伙刘某的诸多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