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办人才居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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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0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不改变其户籍和国籍来长沙工作或创业,也可以享受长沙市市民的待遇。从今年7月1日起,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才,均可申请办理《长沙市人才居住证》。 申请办理者应当提交本人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明、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的申请人,应提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在
申请人也可到市人事局送交申请表和材料,人事局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进行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 《长沙市人才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可分为1年、3年、5年或10年,《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申领新的《居住证》的,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15日前,到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办理换证手续。 记者 周华平 实习生 袁丽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