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家人排挤 毒手伸向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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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10 汉网 | |||||||||
昨日上午,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女性亲情犯罪案——母亲残害4岁亲生儿子。 27岁的广水女子余清(化名)和丈夫来汉打工多年。去年11月4日,在江汉区新郭杜湾租住屋内,她趁丈夫不在,用掐脖子、割手腕等手段,欲杀死4岁的儿子,因丈夫及时赶回而未得逞。
她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庭上,余清说,她觉得丈夫及家人合起来欺负自己而怀恨在心,这样做“只是想吓唬吓唬他(指丈夫)全家”。庭审中得知,去年11月2日,他们全家回广水,丈夫把儿子玩脏了的一碗汤圆给她吃。晚上,她与丈夫大吵了一架。余清说她“深受刺激,带了几年孩子,现在还要被赶出家门,受不了”。 余清的丈夫在庭上证实了妻子掐儿子的犯罪事实。 经鉴定,余清患有“精神抑郁症”,属限定责任能力。 江汉区法院昨日当庭宣判了此案,认定余清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市中院丁法官介绍说,被告人为女性,被害人为其亲人的案件,通称女性亲情犯罪。从武汉市近两年的此类案件来看,“家庭纠纷”、“情感纠葛”成为最主要诱因,作案方式多选择“投毒”、“人身伤害”。 他分析认为,许多女性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其个性方面存在某种缺陷,比如性格比较内向,心事不随便暴露等,而挫折承受力又较低,受刺激时容易做出过激的攻击性行为。犯罪女性通常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只顾及情感发泄,没有考虑到法律后果。(记者朱滨 通讯员周力 雷涛 实习生罗毅君)(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