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还在诈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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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11 潇湘晨报 | |||||||||||
今年41岁的欧阳海英原系永州市规划设计院职工,因做生意欠下一大笔债务,便编造种种借口诈骗他人钱财。2002年5月,欧阳海英对葛某说某法院有工程要做,并吹嘘她在法院有位亲戚,通过她肯定可以搞到工程。葛某信以为真,于同年7月19日取了4万元给欧阳海英作为开标押金。同年8月,葛某到法院一问,得知欧阳海英根本没有去报名参加工程招标,更没有交押金。葛某知道上当了,但欧阳海英却没了踪影。 同年6月,欧阳海英见葛某某的女儿大学毕业没找到工作,便去游说,说如果让其女儿去当兵,以后就有工作了,葛听后动了心。6月28日,欧阳海英谎称市里某要人将去省里开会,从葛某某手中拿走两万元“活动经费”。此后,欧阳海英再也没了消息,葛某某打她的手机,发现其手机已经停机了。 此后,欧阳海英以帮助办理房产证为由,分两次诈取奉某现金8000元;以帮陈某推销酒给某大型企业,需要送礼打通关节为由,骗取其1.3万元;以帮胡某到银行贷款为由骗取其人民币3430元;以帮周某的妻子和周某某调动工作为由,分别骗得周某、周某某6000元。 2003年5月25日,欧阳海英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6月30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她竟然又打起了同监在押犯秦某的主意。她找到秦某的家属吹嘘说,要是早找她的话,秦某绝对不会被判实刑,现在惟一的出路只有想办法减刑,她在法院有人,找她的话减刑绝对没有问题。秦的家属轻信了她。随后,欧阳海英以给法院领导送礼为由,收取了秦某家属3000元现金。 据法院审理查明,在2002年6月到2003年7月一年时间里,欧阳海英共实施诈骗8次,骗取他人现金9万余元。史 石 李艳红 胡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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