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疏于护理胎儿死于腹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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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9:01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翁贤权叶科技)因医院未积极履行护理及救治的义务,导致一胎儿死于腹中,近日,余姚法院依法判决某医院赔偿2.6万余元。 李某去年5月怀孕,今年2月5日,李某自觉腹痛并有少量羊水流出,第二天到余姚某医院产科急救,医院检查显示胎儿正常存活,处理意见为择期剖腹产。同日胎儿死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胎儿的死亡并非医院直接侵权造成,但医院收治产妇的5个多小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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