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院办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06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吕蔚)如果公安和法院执法不公,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司法监督。又有谁来监督检察院的执法是否公正呢?市人民检察院昨日聘请15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的办案进行监督。这15名人民监督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相关规定,人民监督员将对人民检察院办理自侦(主要是反贪和法纪)案件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消案件的;拟不起诉的。人民监督员发现人民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纠正意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
市井人物 好男好女 汽 车 风雅秦淮 浮世绘 美 食 发 现 雨花石 阅 读 红绿灯下 理论视线 域 外 信息周刊 教育周刊 房产周刊 倾 诉 习 作 人才周刊 地 理 收 藏>>游客浏览精彩话题,网上有约>>新闻评点热点新闻,你说我说给本报留言 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南京日报社,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