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参加考试教师不能监考 汕头中高考实行“回避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3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肖彤兰)凡有直系亲属子女参加高考、中考的教师、干部和在高三、初三级任课的教师,不能参与高考或中考的监考及考试管理工作。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汕头市制订了一系列切实措施。除继续实行考风考纪目标责任制,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切实落实试题试卷安全保密
汕头市副市长钟展南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净化考试环境作为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坚决防止和杜绝在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