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院办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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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3:2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如果公安和法院执法不公,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司法监督。又有谁来监督检察院的执法是否公正呢?市人民检察院昨日聘请15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的办案进行监督。 这15名人民监督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相关规定,人民监督员将对人民检察院办理自侦(主要是反贪和法纪)案件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
人民监督员发现人民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纠正意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办案人员徇舞弊私、贪赃枉法的。 作者:吕蔚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