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局长”“张主任”受贿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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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5: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个“收数”40万,判六年半 一个“入袋”20万,判十年 本报讯广州市中院日前先后对曾任广州市医药管理局局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杨卫东,以及原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远浩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今年58岁的杨卫东,1998年至2003年,曾先后任广州市医药管理局局长、市药品监督
另案中,被告人张远浩原系广州市爱卫办主任。2000年至2003年期间,张远浩在市爱卫办采购“除四害”药品和器械的过程中,多次收受贿赂共20.8万元。2003年9月,张远浩投案自首,并退缴了其收受的上述款项。另查明,张远浩在羁押期间曾为一宗案件的侦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院认为,张远浩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上述表现,决定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0元,追缴受贿所得20.8万元。(罗颖 穗法宣)(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