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床用血仍有10%至20%左右的有偿卖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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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22: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 目前我国临床用血尚未实现全部来自无偿献血,仍有10%-20%左右的有偿卖血,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未绝迹。在27日召开的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高强指出,各地重大采供血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血液安全工作不容松懈。要切实保障采供血安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
高强列举了我国在采供血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1、目前我国临床用血尚未实现全部来自无偿献血,仍有10%-20%左右的有偿卖血和20%-30%的计划无偿献血,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未绝迹。 2、目前,仍有个别医疗机构、人员漠视血液安全,草菅人命,随意采供血液,造成经输血传播疾病的重大恶性事件。在一些地方的自查中,也发现了临床用血不经检测随意用于临床的重大问题。 3、近年来,虽经公安、卫生部门一再打击,非法采供血浆活动仍时有发生,经采供血浆传播艾滋病的危险尚未完全杜绝。 4、一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经营单采血浆站,以盈利为目的,管理不善,监管不力,形成既办又管,甚至放任自流的状况。 对此,高强表示,各地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切实保障采供血安全。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 高强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要对目前经许可进行自采自供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血液安全进行一次彻查,不能放过任何“枝节”,要不留任何死角,进行拉网式清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律不得经营单采血浆站,必须限时关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搪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