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酸奶要发票,错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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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1:19 时代商报 | |||||||||
到中兴超市投诉引来麻烦,消费者不解———“买酸奶要发票,错了?” 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在沈阳中兴超市买了5瓶酸奶,喝3瓶后才发现,剩下两瓶中的一瓶出现了奶、水分层现象,另一瓶则没有生产日期。在记者采访时商家却对王先生的投诉动机产生种种质疑。喝完3瓶才发现有问题
据王先生讲,5月11日,他在沈阳中兴超市购买了5瓶由大连昊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丹麦风味酸奶”,回到家后将酸奶放到厨房里,12日到14日他与家人一起食用3瓶。又过了两天,当他准备喝第四瓶的时候发现,用手摇动酸奶瓶里面有气泡,并且出现奶、水分层的情况;而另一瓶居然没有生产日期。于是,他马上将此事投诉到辽宁省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5月24日,酸奶生产厂家来到促进会,向王先生作出解释:酸奶出现的奶、水分离情况,可能是王先生没有把酸奶放在低温下保存造成的;而没有生产日期的那瓶,外包装与本厂产品有区别,厂家表示不是他们的产品。 促进会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经过调查发现,这个品牌的酸奶已经在中兴超市下柜。厂家的答复是,过几天厂家会在中兴超市销售新货,到时候将新货送给王先生两箱作为赔偿。超市认为投诉另有“隐情” 让记者感到意外的是,当记者与中兴超市取得联系后,该超市有关负责人却对王先生对酸奶的投诉产生两点质疑。一位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先生当天在超市里只买了5瓶酸奶,却在服务台开具了一张标有详细的产品名称、厂家名称和产品数量的发票。而一般消费者购物后,很少要发票,即使要发票也不会要求填写得如此详细。中兴超市的负责人认为没有生产日期的一瓶酸奶与其同类产品的外包装有区别,不能认定就是大连昊杨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其来源无法确定。消费者认为要发票很正常 对此质疑,王先生表示:“买东西开发票理所应当,商家没有权利对我保护自己权益的行为说三道四;另外,没有生产日期的那瓶酸奶与其他酸奶外包装差别不大,这些酸奶我确实是在超市里一次买回来的。我不想要什么赔偿,只希望有关部门对酸奶做质量认定,给我一个准确答复。”商家的质疑是否有理? 记者就此向沈阳市地税局和平分局进行咨询,其工作人员介绍,我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要求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商家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各项内容填写详细的购物发票,商家的这种质疑是不应该的。因为发票对消费者而言不仅是报销凭证,也是日后处理相关纠纷的重要凭证,所以消费者有必要也应该要求商家将发票内容填写详细。本报记者 孙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