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休渔规定最高可罚五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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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2:12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从昨日召开的石狮市伏季休渔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对于伏休期间违反规定的渔船,有关部门将依法严惩重罚,在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的同时,还将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扣留捕捞许可证。而那些“三无”和“三证不齐”的渔船出海生产的,将依法没收渔船。石狮市自1998年开始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以来,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6月1日至8月1日,我市将有1055艘渔船受到伏休管理。期间,将实行“船进港、网入库、证集中、人上岸”,并将捕捞许可证集中管理。有关部门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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