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重建 望“檐”兴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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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2:56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想把房建高,却又和邻居家的屋檐“打架”。因为协商不成,孙先生家的新房只建了一堵墙就不得不停了工。昨天,记者在西城区大石虎胡同8号院里看到,一脸愁容的孙先生夫妇在望“檐”兴叹。 孙先生:建房十天前停工
“‘五一’前,听说政府要为我家搞危房重建,我特别高兴。厂桥房管所管段说一个月就能完工,我们很快租了间房子搬了出去。” 5月3日,施工队就开始拆房并在原址重建,可十天前却被迫停了工。由于孙先生家的侧墙紧邻着6号院一住户家的后墙,房子要翻建得比原来高,邻居家的房檐就碍事了。 “现在政府有规定,只能建坡顶房,而且要达到2.7米高。他家不同意拆房檐,我家的房就建不起来。”孙先生解释道,“邻居不同意,并且让我和她单位的房管部门商量。按那个部门的要求,厂桥房管所出具了保证做好防水的证明,可对方又说要有西城区房管局的公章才行。他们这不是刁难我吗?” 邻居:不同意拆屋顶 “我不同意拆房顶是担心漏水。希望他们能够按原样建。”6号院的住户关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单位的房管部门也不同意这么做。 记者采访了该单位房管所的刘所长。“拆屋顶做天沟,雨水容易倒灌。只要关女士同意,厂桥房管所开出保证做好防水的证明,我们就同意。但证明盖的是工程组的公章,不符合行文规定。关女士也不同意。所以我们只能要求他建成原样。” 房管所:开工得两家协商好 厂桥房管所管段胡段长在采访中说,因为平顶容易老化、漏水,所以条件允许的话,新建房屋最好是坡顶。但并没有强制性的文件。 “孙先生希望房屋高一些,并且使用原地基。但尽管我们已经开出了盖有厂桥管段工程组公章的证明,6号院住户和其房管部门还是不同意拆房顶。只有等两家协商好,我们才能继续建房。” 晨报记者 杨丽丽 文并摄 线索()提供人:孙先生 奖金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