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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奇 赠房还兴估倒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3:1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见习记者熊德壮孙睿记者沈伟

  昨日,来自浙江的杨女士向本报记者诉苦称,她在荷花池附近申购了一间铺面,现在开发商要赠送给她2.5平方米的面积,她不愿接受赠送,可开发商说“不要也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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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恼:这2.5个平方米甩不脱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正在荷花池铺子上做生意的杨女士,她告诉记者,她是今年3月在一开发商那里申购了位于荷花池附近的一间近10平方米的铺面。杨说,在签《申购确认书》时,售楼小姐告诉她,今后可能有一定的赠送面积,但没有写进《申购确认书》里,她当时想,“赠送的我可要可不要”。前几天,杨女士去交申购金,对方却告诉她,她将获赠2.5平方米的面积,并且要办产权。杨女士当即就表示不愿接受赠送。杨女士说,这2.5平方米的面积在屋外,对自己以后的经营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要了这2.5平方米,自己反而要多出很多钱,如维修基金、市场管理费、清洁费等。但对方却告诉杨女士“必须要”。杨女士告诉记者:“这还是赠送吗?明明就是强行摊派!”

  怀疑:“赠送”只为降低公摊率

  杨女士表示,对方强行要赠送一些面积出去,肯定有其目的。杨女士说,经过自己和朋友们的分析,她怀疑开发商“赠送”行为只为降低公摊率。她说,当初开发商承诺公摊率不大于48%,如果她不要2.5平方米的面积,公摊面积和公摊率就会增大,杨女士认为,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损害了她的利益。

  昨日下午,记者和房屋开发方售楼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但对方说自己对此事不大清楚。

  律师:消费者可以不要赠送面积

  昨日下午,四川蜀诚律师事务所的沈建刚律师向记者表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以双方对等为基础,开发商不能以任何附加条件强制对方购买。开发商的这种强制行为有违《合同法》,消费者可向消协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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