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县级行政区划是否调整各方众说纷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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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4:54 新华网 | |||||||||
“五一”前后,一则关于河北将调整县级行政区划的消息引发河北政坛震动。此后,河北省民政厅接连辟谣。该厅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河北省并未部署县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4月29日,河北省区划地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主要有3项议程,传达全国区划地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民政部部署的省级区划规划通知要求,对河北省调整乡镇行政村区划提出
这一消息引发河北政坛震动,一些地方官员通过各种方式打探调整时间表。河北省社科院社会发展所副所长王文录说,行政区划的调整不仅是地理上的调整,而且是县级官员机构和人的整合,影响可想而知。 5月1日,河北日报刊发更正,称昨日关于调整县级行政区划的报道内容不准确,全省并未部署调整县级行政区划工作。5月9日,河北省民政厅向省内各设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省直各部门发函,再次重申全省不调整县级行政区划。 河北省民政厅厅长夏玉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关于县级行政区划规划只是学术性的,不代表河北省已经启动县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只有国务院有权批复县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据悉,河北省现有地级单位11个,市辖区36个;县级单位136个,包括108个县、6个民族自治县、22个县级市。县级单位数量仅少于四川省,排全国第二位;与河北省人口大体相近的江苏、安徽等省,县级单位数相当于河北省的二分之一左右。 王文录说,从发展趋势上看,适度调整县级区划势在必行,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打破了原有的区域经济界限,必须统筹发展,合理利用资源;另一方面,未来3年河北省将全部取消农业税,县一级财政运行压力较大,必须减轻县级财政负担。 据悉,1993年后,河北省曾进行了地市合并,取消地区行署设置,地级单位由18个调整为11个。此后,河北省又部署撤乡并镇工作,一些规模小的乡镇纷纷合并,其核心是减轻财政压力,提高办事效率。(记者/许海涛)(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