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庄户村民 “地道官司”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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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5:2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不久前,焦庄户村一位姓马的村民因嫌穿过自家的地道碍事,将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损失20万元。日前,顺义法院裁定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 马某称,北京焦庄户地道战遗址中约有25米的地道穿过他家的宅院。由于地道长期存在,导致他家的房屋严重损坏。他请求纪念馆赔偿他房屋损失、精神损失、38年的房屋使用费、搬迁费共计20万元,并为他申请宅基地。
顺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焦庄户地道战遗址是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区,属国有财产。原告的请求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可通过行政程序解决补偿问题。1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