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有了规范合同 6月8日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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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7:0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杨丁通讯员张镝、孟超、陈文华报道:买旧车将有规范的合同文本了。昨日,武汉市工商局与武汉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委会联手推出湖北省首个《旧机动车买卖合同》文本,将于6月8日在武汉市正式启用。 工商部门称,该合同将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购车人的利益。
近年,湖北省旧机动车交易持续升温。仅武汉市今年头4个月,就成交近万辆。 此前,武汉市没有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合同,卖主往往自制合同,部分条款侵害买主权益。今年,武汉市工商局接到的十多起旧车交易纠纷案,均是因合同条款而起。 据悉,刚推出的这种合同共有6条15款,内容包括交易车是否出过事故、有没有拖欠税费、卖主有欺诈行为应承担的赔偿等多个方面。当二手车买卖关系成立后,交易合同将一式四份:除买卖双方外,工商局及交易公司也各执一份,以监督合同的正常履行,保障买主切身利益。 《旧机动车买卖合同》解读 楚天金报记者杨丁通讯员张镝、孟超、陈文华 《武汉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究竟能给购买二手车的市民带来哪些好处?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和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专业人士对《合同》作了解读。 保护买方的“知情权” 目前,卖方对交易车辆情况的介绍非常简单,通常只包括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行驶公里数等内容。对车辆是否出过事故、有没有拖欠税费、是否经过年审等情况却含糊其词。新合同要求卖主必须以表格的形式,填写包括上述情况在内的十二项内容,保护了买方的“知情权”。 明确风险承担责任 新合同规定:买主交钱之后,车辆过户、转籍没办下来之前,车辆发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支出,由卖方来承担。这一期间车辆被盗,卖方应将购车款退还买主;须交纳的相关税费,由卖方支付。 如车辆正在处于过户、转籍过程中,则上列责任由车辆的使用者承担。即车如仍在卖方手中,风险仍由卖方承担。 交易车辆过户、相关证件办完并与车辆一起交付后,买方才开始承担其经济风险与相关税费。 卖主欺诈要负全责 以前,曾发生过卖方将借来的车甚至“赃车”出售的情形,有的买方因此遭受损失。新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卖主把“无处分权的车”(即所有权不是他的车),卖给了买主,被真车主发现后,卖方应赔偿买方全部现金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