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协议离婚不必再上公堂 法官提醒莫将离婚协议当儿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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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7:23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冯明实习生王方群)一对本已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夫妇,又跑到法院去打财产分割官司,结果男方败诉。昨日,汉阳区法院判决的这起案件提醒人们:切莫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离婚协议书当儿戏。 王伟(化名)与妻子李苗(化名)曾在同一国企工作。2001年两人与厂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分别获得补偿金2.1万元、1.9万元。王随后将此款交给了妻子,用于共同生活。在此
办案法官昨日点评此案说,《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王与前妻在离婚协议中,已明确写明财产已自行分割完毕,他离婚后想再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没有道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