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开辟“绿色通道”宝安法院专设速裁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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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7:3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吕海云)记者昨天从宝安区法院获悉,该院为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法》需要,专门成立了速裁组,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开辟“绿色通道”,使这类案件可望快审快结。 据悉,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这
作者:记者吴涛通讯员吕海云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