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栋移民房全是“豆腐渣” 原惠阳移民办主任何光胡受贿判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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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7:4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惠州5月27日电】(记者陈海峰通讯员惠涛)5月25日,惠阳区人民法院对惠阳三峡移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人何光胡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何光胡有期徒刑13年。 移民房成“崭新”危房
为配合三峡工程建设,2002年8月底,巫山县移民263户899人迁到惠阳区。惠阳为此成立领导小组,何光胡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移民住房建设,并确定秋长、新圩等13个镇为移民安置点。为让移民们尽快在惠阳安居乐业,国家专门拨款1100多万元,为每户移民建新房。 然而,刚住进去不久移民们就发现,崭新的两层小楼墙体、天花等均出现裂缝,他们遂向省、市等有关部门反映。经惠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发现所有263栋安置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结论为:房屋损坏的主要原因为施工质量低劣所致;263栋房屋均为B级危险房! 工程全是“黑箱操作” 法院审理查明,在未向建设局报建、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2002年3月至4月,被告人何光胡超越职权,擅自与惠阳某设计院签订合同,委托其对移民住房工程进行设计、地质勘察;又擅自与广×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进行监理;5月9日,被告人何光胡又代表移民办擅自与建安公司签订合同,将13个镇的移民住房工程全部发包给建安公司;与此同时,他又授意没有施工资质的刘某、郑某等6个施工队,分别与建安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将工程分包给这6家施工队。 调查发现,设计人员在编写移民房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前,甚至未到钻勘现场取土,未对采土样进行室内实验,致工程所依据的地质勘察报告失准、失实。工程监理部门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基础工程没有验收。工程完工后,所有263栋移民房均未经验收即交付入住。 自己受贿30多万国家损失500多万 法院审理查明,在移民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何光胡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各施工队负责人的财物,共收受贿赂人民币301000元、港币1万元。破案后,何光胡已退清了全部赃款。而由此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则达500多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据测算,修缮房屋已付出和尚需付出的费用约为337万余元;此外,由于勘察、设计缺失,在施工过程中,一些镇的工程基础不得不进行加深加固,已花费20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何光胡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鉴于何光胡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罪行,故予轻判,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作者:记者陈海峰通讯员惠涛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