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国来最大贪污挪用公款案两主犯终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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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9:5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8日电日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建国以来陕西省最大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原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周利民、内勤刘怡冰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两主犯终审被判处死刑。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周、刘等人以高息存款为诱饵,采用开具“大头小尾”存单、私刻公章伪造金融凭证等不法手段,用私自制作的存单、存款证明书在社会上大量吸收单位和
陕西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惟对周、刘二人侵吞银行资金未归还部分中的1.4亿元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定性不准,应予以纠正。原审判决对周、刘二人所定其余罪名及对其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所定罪名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陕西省高院已将终审裁定报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浩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