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性部门会议1年只开一次 会期一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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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0:19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5月28日电(记者何玲玲)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就改进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行政效能作出决定:由省直部门和单位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安排1次,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 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全省性大会过多,一些会议不够规范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浙江省委、省政府最近下发了《关于改进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的意见》,要求全省严格控制会议
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和会议规格。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半;省直部门和单位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与会人数不超过150人。省直部门和单位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确需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应按规定报批,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各类非常设机构一律不得以省委、省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会议。 切实提高会议效率。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注重会议实际效果。部署性大会,会议时间应尽量缩短,原则上安排一个主题报告。大会安排交流发言的,主办部门要事先对发言材料审核把关,注重突出典型事例和经验,切忌空话套话、泛泛而谈;每位交流发言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左右。专题性协调会议,要围绕主题,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电视电话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