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社区矫正第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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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1:37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2003年7月1日,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后石门村接收了一个少年犯。这个被判刑8个月的少年在被判刑后没有 坐过一天牢,而是直接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原来,在2003年6月17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宏猛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而那时的王 宏猛才16岁时。
少年不知愁滋味,当时的王宏猛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也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可是,当王宏猛看到自己的 父母因为他的前途而担惊受怕的时候,从未离开父母身边的王宏猛心中开始有了悔恨的念头,而更多的则是对监狱恐惧和对未 来的忧虑。 就在一家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司法所的一个电话改变了王宏猛的命运。王宏猛的父亲王化俊到了司法所之后,司法所 的工作人员向他详细地讲解了社区矫正的内涵和社会意义。然而,尽管知道了孩子虽然被判刑却不用再进监狱蹲牢房了,但在 内心深处,王宏猛和他的家人仍然是忐忑不安。 开始社区矫正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恐惧感始终让王宏猛在心理和他们之间保持着距离,但接下来的一次义务劳动, 让王宏猛的心里有了新的转变。 在一次去敬老院劳动的过程中,王宏猛从司法人员的热情、真诚以及和他一起劳动这些小事中,感受到司法工作人员 不仅没有因为自己是个少年犯而受到歧视,还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当成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来对待。 除了敬老院的事情,让王宏猛思想转变最大的还要从一次没有预料到的家访说起。 开始社区矫正后不久,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等领导就来到王宏猛家进行家访。他们不仅了解了王宏猛社区矫正的 过程,还给他带来了的几百块钱的法律书籍和一个篮球、足球。 恐惧的心理和抵触的情绪逐渐消除以后,王宏猛开始接受工作人员的教育,开始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除了每星期到司法所报到或电话汇报,以及每月要参加十小时之内的公益劳动,如果有外出也要向司法所汇报之外, 吴局长送给王宏猛的足球和书籍成了他生活中最好的伙伴。在工作和体育运动之余王宏猛开始喜欢上了看书学习。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养成了学习习惯的王宏猛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了矿山安全员的职位。 王宏猛所在的后石门村地处山区,森林防火工作十分重要。在得知村里招义务森林防火员时,王宏猛主动向村委会提 出了当义务防火员的要求。 经过8个月的社区矫正,王宏猛有了本质的转变。这些转变让司法所魏所长和镇里的谢镇长产生了一个不谋而合的想 法。您想知道是个什么想法吗?王宏猛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会出现反复吗?敬请关注中国教育电视台三套《法制播报》,北京 地区播出时间:5月29日19:27。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