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莫名成被告 蹊跷起诉书难倒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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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5:1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郭佳 彭继红 记者袁勇)5月27日,彭州市法院收到一份来自四川中地能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地公司)的起诉书。公司状告王煜(化名)等5人,要求其承担经济损失。然而,王煜却是彭州师专的在校生,她自称对诉状陈诉的事实毫不知情。
前日上午,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根据原告提供的住址找到了彭州师专在校学生王煜。王煜对此大吃一惊,她称,虽然诉状中的姓名、住址、年龄完全与她吻合,但她根本不认识诉状中的原告和其他4名被告,更没有以彭州市某公司股东身份与原告签订修建该公司办公楼、车间以及住宅等总造价500万元的建筑施工合同。王煜说,她目前正在找工作,担心此事会影响用工单位对她的印象。 中地公司诉称,去年,该公司在交纳3万元的工程议标费后,王煜和其他4名股东却一直不让中地公司进场施工,给中地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王煜等人所在的公司负责人由于合同诈骗罪,已被彭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根据我国“民法”“合同法”相关规定,王煜等5人作为股东之一,有责任有义务代为清偿。 前日下午,记者屡次拨打递交诉状的中地公司留下的手机,始终无法接通。随后,记者通过114查询到中地公司的两个电话号码,拨打过去也已停机。 目前,彭州市法院正在积极调查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