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花”高工专利报酬起纠纷二审仍无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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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8:23 汉网 | |||||||||
武汉一枝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枝花”公司)一高工职务发明实用型专利产品,投入使用后与公司就如何计报酬产生纠纷。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民事庭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一枝花”公司高级工程师薛某,发明“双锥形滚筒洗衣粉成型装置”,用于将香料、酶混合于底粉中,制成“洗丽洗衣粉”。与以前产品相比,该洗衣粉不易结块、不易过分
薛某诉称,该发明为企业赚取巨大利润,但一直未获报酬。2003年9月,薛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发明创造报酬29.925万元。同年12月,中院判决“一枝花”公司一次性支付薛某报酬4万元。 双方因不服该判决,均提起上诉。昨日庭上,“一枝花”公司辩称,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将公司管理、财务费用分摊到浓缩洗衣粉中还是属亏损,“显然公司未从该专利中取得利润”,故不支付报酬。 薛某委托律师则辩称,按照公司提供的1998年~2002年洗丽洗衣粉销售利润表,薛某应提取相应比例的报酬。 法庭上,法官就双方上诉未提出新的证据要求和解,双方拒绝。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周媛 通讯员陈群安)(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