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大道理不如培养好习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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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9:07 哈尔滨日报 | |||||||||
如何让德育教育更加求真务实,几位中小学教师提到了这样两件典型的德育教育事例: 【例一】有个小学生得意地告诉同伴:我今天可把我们大队辅导员给问住了!我问她:你总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你真的相信吗?辅导员回答:当然。我又问:那你为什么不把每月的工资拿出一半寄给西部的孩子?辅导员气得只好说:你这孩子!
【例二】清明前后,很多学校都组织学生参观烈士陵园。孩子们从听到消息起就异常兴奋。但是,他们的兴奋点不是要去瞻仰革命先烈,却是在想要带什么吃的、喝的和玩具。老师们在烈士陵园中讲了什么,孩子们根本没记住,他们脑海里留下的只是这次“郊游”的乐趣。 许多老师都认同这样的观点,传统的德育总是把少年儿童当成被塑造者。老师也习惯于把德育教育的道理喋喋不休地灌输给他们,而很少考虑孩子们是否能够理解那些高深、抽象、价值取向唯一的概念,以至他们对大人的说教不感兴趣,对德育活动的参与积极性低。 市社科院研究员李德斌说,我们讲热爱祖国,讲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讲为共产主义奋斗,可什么是热爱祖国、什么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儿童难以理解。尤其是他们无法把这种概念与具体的行为联系到一起。如果我们在讲热爱祖国的时候,告诉学生,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自觉肃立,不要嬉笑打闹、随意走动。他们今后就会知道该怎样做,逐渐还会养成一种行为习惯。 如果一个孩子捡到了东西,按传统德育教育的标准只能给他(她)一种选择:拾金不昧。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孩子们看到的选择并非这一种。那么现在,我们可不可以告诉他(她),你有3种选择:第一种直接交还失主是最好的;交还失主,同时索取一定的报酬也是社会允许的;但如果你干脆把捡到的东西据为己有,就是道德所不允许的。假如你据为己有的东西价值巨大,你还会触犯法律。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李德斌说,社会始终是多样化的,单一的道德标准会影响儿童的多样化选择。告诉孩子什么是社会提倡的,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违法犯罪的,这是我们德育工作者和老师们的责任。不要一开始就企图蒙住孩子的双眼,因为你总有蒙不住的一天。 然而,传统的德育教育所讲的许多观念、标准并没有错,我们真的要选择抛弃吗?教育专家认为,今后青少年德育工作的重要课题应该是怎样把道德标准化做青少年的行为习惯。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有许多道德品质可以从培养行为习惯开始,以后再赋予意义。与其让儿童一开始就接受高深的观念,不如让他先养成一种习惯。否则,他逐渐会知道你说的不是你要做的,他说的也可以不是他要做的。这种状态发展下去令人非常忧虑。 新闻链接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最近设计了未成年人的10个好习惯:热爱祖国,升国旗、奏国歌时自觉肃立;文明礼貌,微笑待人;尊重他人,耐心听他人说话;保护隐私,别人的东西不乱动;利人利己,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诚实守信,说了就要努力做;待人友善,观看比赛文明喝彩;遵守规则,上下楼梯靠右行;勤奋自强,坚持每天锻炼身体;环保卫生,干干净净迎接每一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