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又遭贼“光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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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9:4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5月28日讯 市民刘先生的车刚出了事故,又在停车场内被盗零件。昨天,在刘先生的据理力争下,停车场赔偿了事故车丢失的音响的损失。 刘先生说,4月初,他驾车在济青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车被济青高速公路交警青岛支队青岛大队拖走。前天,他陪有关人员去位于即墨市南泉镇的爱武停车场评估事故车受损状况,却发现车上的音响、风标、点烟器、装饰面板等不翼而飞。
昨天下午,双方在交涉如何赔偿时,停车场的张经理表示,仅能赔偿音响设备650元。随后,记者随刘先生找到了济青高速公路交警青岛支队青岛大队的朱副大队长,他表示停车场应赔偿刘先生被盗的零部件。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