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起火害死自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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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1:01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冷梅) 徐汇警方昨天早上8时35分接市公安局110处警指令,徐汇区宜山路周沈巷50号发生火灾,即迅速派警员赶赴现场。市消防局同时出动消防车出水灭火。火灾于上午8时53分被扑灭。
经勘察,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住周沈巷50号甲一楼的刘某夫妇被烧伤,送往医院治疗,其15岁的儿子不幸死亡。经防火部门现场勘查,初步判定火灾由室内液化气外泄遇明火爆燃引起,排除纵火嫌疑。 记者从市燃气管理处获悉,经营液化气罐的更换供应必须具有相应的供气和经营许可证,这种私人经营液化气罐的行为属于违规经营。这种小店多集中在城郊结合部,这里液化气供应站点相对不够完备,流动人口集中。 田林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崔女士告诉记者,这次出事的液化气店去年就被处罚了2000余元,但店铺老板否认经营说是家用,街道无处罚权。她介绍说,周沈巷的私房大多租给外地流动人口经营,很多店铺连营业执照都没有。街道强制房东签订防火、治安、卫生等相关协议,但是房东并不配合,租客对此更无所顾忌。 事故发生后,徐汇区领导赶到火灾现场了解灾情和善后处理工作,防火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居民住宅区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 (此稿线索奖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