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177女犯与用工单位签协议 "提前"实现再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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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1:28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5月29日电(张颖、徐晓强)由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吉林省女子监狱联合举办的服刑人员再就业洽谈会28日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召开。177名残刑在3年以下、改造表现好、有劳动专长的服刑女犯与9家用工单位签定再就业帮扶协议书,实行了双向对接。 28日上午,长春市内的9家用工单位带来的260个就业岗位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院内拉起长桌,女犯们纷纷拿着自制的履历表或作品向用工单位推荐自己。36岁的女犯杜某,因杀人
近年来,吉林省女子监狱在抓好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同时,也积极为刑释人员再就业问题想办法,做准备。他们一方面通过与社会联合办学,加强对罪犯的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迄今为止,已有180名犯人就读各类大专或本科班,获得微机、美容、服装设计等专业等级证书的在押女犯也达560余人。另一方面,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取得他们对教育改造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据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崔英林介绍,此次带来的9家用工单位,是他们在众多家企业中选择的具有一定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单位,所招聘的岗位也都是与女犯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对口的岗位,主要是为了帮助服刑人员树立信心,打消他们担心被社会遗弃的顾虑,努力学习专业技能,重新塑造美好的人生。 经过近4个小时的洽谈,有177名女犯与用工单位签定再就业帮扶协议书,工资待遇都比较优厚。9家用工单位都表示他们此次在女犯中招聘的岗位,都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尽可能地挖掘她们内在的潜能。 吉林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王杰说:“监狱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服刑人员经过惩罚与改造成为有用之人。此次与劳动就业部门共同努力,以爱心和政策为基石,为服刑人员和社会劳动企业之间搭建了一条绿色通道,使一些服刑人员重新开始再社会化的新生活,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