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家庭渴望领养被弃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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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2:4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日本报A5版刊登了《惊:一周男婴被弃大桥》文章后,引发了许多读者的高度关注,许多年轻夫妇和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中年人表达了想收养男婴,给男婴一个快乐童年的朴实愿望。 镇江扬中的汪女士和丈夫岳先生已结婚6年,由于汪女士患有慢性肾炎,按照医生的嘱咐,汪女士不能怀孕生子。随着双方年龄的增长,以及双方老人渴望“膝下弄孙”的愿望让
家住连云港灌云的市民林先生通过电话向记者仔细询问了男婴的详细体征,表示他想先到南京看看男孩,了解一下领养孩子所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据了解,林先生和妻子结婚已8年,至今还没有孩子。看到与自己同年结婚的夫妇们的孩子都已陆续上学,他们也希望能收养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 记者今晨与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取得联系,院方表示,领养者只要符合相应的领养条件,都可以来此进行申请。作为院方,他们希望收养男婴的家庭经济条件稳定,夫妇俩没有亲生孩子,收养者的身体必须健康,精神状况稳定。同时收养者必须有真切的爱心和责任感!(范晓林 薄云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