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不论户籍身份,北京:非公企业享国企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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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4:11 新民晚报 | |||||||||
北京青年报北京市人事局昨日颁发通知规定,今后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需要的各类人才与高校毕业生,在办理人才引进、学生招聘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方面,均与国有企业单位同等对待。对于凡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确立了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北京市组织的各级别、各系列的社会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要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纳入各种人才择优资助办法的实施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