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守30年前承诺 北京女生被河马咬死案获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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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4:53 中国新闻网 | |||||||||
昨天,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案件的受害人30年前被北京动物园的河马咬伤致死,由于死者当时身份是园林技校到动物园实习的学生,国家法律中没有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所以处理这件事的园林局和北京动物园领导当年承诺,国家相关法律出台时,再追补赔偿。 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对
-女实习生被河马咬死 时年仅17岁 据该案的死者家属介绍:1973年5月4日,初中毕业后进入北京园林技校动物班学习的刘书兰,被学校派往北京动物园实习。动物园的领导安排刘书兰到河马馆工作。同年6月4日下午4点钟左右,正在清扫河马兽舍的刘书兰看到有些麻雀在吃河马草料,就去驱赶。这时刚生完小河马的河马妈妈突然扑向刘书兰,刘书兰急忙往外跑,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张开大嘴的河马把刘书兰咬倒在地。6月14日,刘书兰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17岁。 约在6月18日左右,当时动物园和园林局的两位负责人,给小刘的父母看了园林局把刘书兰确定为因公死亡的决定,并给了刘书兰的父母500元营养费。对于刘书兰父母提出的抚恤金问题,当时处理这件事的园林局和动物园的领导答复说:现在国家没有规定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按照什么标准给抚恤金,今后国家有了政策或法律规定,再按照国家的规定办,他们负责证明。1998年刘书兰的母亲骨折并患脑血栓住院,刘家经济发生困难,刘书兰的姐姐找到动物园提出能否为刘书兰的母亲发放生活费和医疗费。当年动物园以困难补助的方式,给刘家发放了2000元补助,2001年和2003年又给了部分困难补助。对于刘家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园林局和动物园负责人都表示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上级也没有相关政策,所以赔偿没有依据。 -证人信守30年前承诺 出具八页证言 刘书兰刚去世时,小刘的父亲曾提出:让当时处理小刘后事的园林局和动物园领导写一个文字证明,但是当时领导们表示,他们是代表组织处理这件事情的,说过的话不会不认账。刘家人一等就等了30年。这时小刘的母亲已经86岁高龄,而且因脑血栓瘫痪在床5年多。 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实施后,刘家人认为终于可以兑现当初解决刘书兰抚恤金问题时园林局领导的承诺,但是当初见证这一承诺的三位领导,两位已经离世。只剩下当时任市园林局劳动处干部,始终参与刘书兰后事处理的田庆株一人还健在。由于当时园林局和动物园在处理刘书兰抚恤金问题上没有留下文字材料,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30年后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刘书兰的抚恤金问题,早已经过了诉讼期,所以唯一了解当时情况的田先生能否还承认当年的承诺并愿意为刘家作证,就成了刘家起诉能否立案,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的关键。而当刘书兰的姐姐找到早已离休的田先生时,田先生立刻为刘家写下了长达8页的书面证言材料,详细介绍了事情的发生和处理经过。 -田庆株一人还健在 田先生在证言中说,那次意外可能是河马下崽后才有的反常行为。据当时调查,河马馆里堆放着许多草料,经常有麻雀来啄食草籽并在草料上拉屎,河马吃了被鸟粪污染的草料会影响健康,所以刘书兰驱赶麻雀是出于工作目的,并没有违反操作规程。刘书兰去世前在学校学习和在动物园实习期间都表现很好。 对于当时处理刘书兰死亡抚恤金问题的承诺,田先生在证词中说,当时园林局作出了确定刘书兰因公死亡的决定。由于当时的“劳动保险条例”关于学生死亡的抚恤金标准没有规定,所以当时他们经向领导汇报后代表组织向刘家口头承诺:等国家有政策规定时再追补解决,考虑到刘母失去女儿后悲恸欲绝,决定暂发放500元营养补助费。 昨天晚上9点,记者终于采访到了信守30年前诺言的田庆株先生。田先生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党的干部应该诚信于民,对于自己说过的话干过的事情要负责任。按照现在一些人的想法自己已经离休这么多年了,完全可以把事情推出去,但是那会对党的形象有影响。另外,刘书兰的母亲瘫痪在床,妹妹去世后刘书兰的姐姐为了照顾母亲至今未婚,现在母女两人只靠刘书兰姐姐一个人的退休费生活,确实十分困难。从换位思考的角度,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他认为有关部门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30年前承诺能否作为法律依据? 昨天,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告诉记者,诉讼时效是强制性法律规定,这一规定不能以诉讼主体的承诺而改变。即使当时是代表组织作出的承诺也不能改变。当事人行使自己的诉权立案没有问题,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该案肯定是超过诉讼时效了。刘教授认为,河马咬死女实习生的抚恤金问题,还是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是通过行政部门解决。 (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李罡、晓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