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公司老总收受贿赂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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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10: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31日电5月28日结束的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当天下午通过决定,罢免原河南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裴传楷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据河南日报报道,检察机关提交给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告,裴传楷再担任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期间,经人介绍,指使公司与一家装修公司通过
报道称,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程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有关法定程序后,提请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李旭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