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男子付嫖资后心有不甘再抢回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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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10:40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 南宁市某旅行社21岁的职员何江选,在网上被一女子约来柳州“风流”,花了1000元“嫖资”后心有不甘,在旅馆客房里抢过女子的提包夺路而逃,因涉嫌抢夺犯罪昨日被柳南公安分局柳石派出所执行刑事拘留。 原来,何两天前在网上聊天认识了一个叫“吴玉”的女子,两人很快打得火热并进入“实质性”话题,“阿玉”主动邀何到柳州来见面,并讲好“陪”一夜价钱800元,如第二
5月29日晚9时许,何乘快巴从南宁来到柳州,“阿玉”还亲自到汽车总站接他,并告诉他已在附近某大厦3楼订了房间。当晚,何把800元交给“阿玉”后,双方便风流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小伙子醒来还想再“来”一次,“阿玉”毫不客气地又索要了200元。 事后,望着“阿玉”拿装钱的手提包走进洗澡间,何感到自己花这么多钱不值得,萌生了要把钱抢回来的念头。过了一会,当“阿玉”洗完澡出来正在穿衣裤时,何突然从床上把“阿玉”的红色手提包抢到手,快步冲出房门。而“阿玉”也不是等闲之辈,跟在后面追了出来,边追边喊“抢包啦,抓坏人啊!”这时,正在文笔路上巡逻的柳石巡防队员兰朝福、韦海两人听到喊声马上包抄过来,最后在交通大厦门口将何抓获,并缴获了装有1111元现金、一部三星手机和5张银行卡的手提包。 经柳石派出所刑侦中队审查,被抢包的“吴玉”姓韦,今年26岁,是南丹县人,她只承认这次卖淫是头一回。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