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救人英勇献身 事过多日仍无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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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03:1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枣强县大营镇十八行小学三年级10岁男童郑帅在救助落水同学小华(化名)的过程中,不幸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可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对于小郑帅的死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取土深坑淹没少年
5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十八行村。小郑帅的妈妈和记者一起来到村西窑场,那里有许多烧砖取土形成的大深坑,坑里有着深深浅浅的水。坑边有几块刚埋不久的水泥牌子,上面有“禁止洗澡,发生意外,概不负责”的字样。郑帅的妈妈说,这些牌子是她儿子救人死后才埋上的。郑帅的妈妈指着一个大水坑说,她儿子就是在那救人淹死的,水有2米来深。 随后,记者见到出事当天与小郑帅一起玩耍的男孩小明(化名),说起当天的经历,小明仍心有余悸。 5月22日下午,小明与一个小朋友在村西玩时碰到郑帅,郑帅捡了一块泡沫,说到水里洗洗去。他们就到窑场附近的大水坑里洗泡沫,正好碰到小华等郑帅的3个同学在玩水,大家一起凑到一个水较深的坑里。突然,小华滑到了水深的地方。郑帅便带着泡沫赶过去,向岸边推了小华一下,小华的同学把他拉了上来。这时,郑帅手里的泡沫滑走了,郑帅便在水里挣扎起来。小明一看情况不好就跑去喊人,一位拉土的叔叔把郑帅捞上来,可此时郑帅已停止了呼吸。 郑帅家人顾虑重重 到县城给小郑帅跑“说法”的爸爸回来了,这位老实巴交的汉子除了满脸的痛楚外没说一句话。已经六七天过去了,除了村里送来3万元的补偿款外,他们一直没能给孩子讨到说法。 一位自称是郑帅姑爷爷的男子阻止记者继续采访。他告诉记者,村委会、郑帅的学校、大营校区、县教育局正积极地办理此事。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他掏出了一张盖有“枣强县大营镇十八行小学”、“枣强县大营镇十八行村村民委员会”、“枣强县大营镇大营校区”三个公章的《调查报告》复印件,上面的内容与小明对记者的叙述基本一致。最后,该男子对记者说,为死去的孩子讨个说法固然重要,但是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要是把此事声张出去,得罪了人,肯定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村里打算息事宁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诉记者,村里把窑场租出去,在村里的地上大面积取土,村民们意见很大,已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事发后,村里赶紧息事宁人,以窑场的名义送给郑帅家属3万元钱。听说学校要把小郑帅救人的事上报,村里怕此事声张开后,媒体介入发现别的问题,给自己招来麻烦,就到学校去阻止,没办法,小郑帅的亲人只好自己到处为孩子讨说法。 该村村支书刘超春告诉记者,窑场是1985年开的,各项手续都齐全,现在承包给了外乡镇的人。事发后,他一直积极协调解决此事,窑场赔了3万元钱。关于是否阻止学校上报“郑帅因救人献身”,他说只是对学校说,老师们又没在现场,郑帅是否因救人死的,老师们也没见到,得了解清了再上报。 小郑帅的死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