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犯公安局长被游街续:受害者索赔2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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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14:4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子长专电 (记者 辛言) 宜爱荣夫妇在向本报控诉了因为开车时一个“不礼貌”行为惹恼了子长县公安局局长姬某而被打并遭两次游街及被行政拘留的屈辱事之后,昨日上午八点,宜爱荣夫妇又向子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民事诉讼状,以名誉权及人权被侵犯为由,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子长县公安局局长姬晓武、办公室主任郝宏珠及原寺湾派出所所长、现子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吴某等人的法律责任,诉求三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精神损失二百万元。
昨日一大早,宜爱荣毅然放弃营运,和丈夫王向前一道向子长县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材料,并赶到90公里外的延安市,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书记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及市公安局递交了申诉材料。 为何事隔两年宜爱荣夫妇才决定要为自己受冤屈一事讨回公道?宜爱荣说,这件事发生之后,给我们全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找了有关部门之后没有下文,就只好将冤屈压在心里,我一个农民无权无势,而欺负我们的那些人上下关系广,告也没有用。也有亲戚说,警察平时就是打人的,不稀奇,看到吴旗县农妇骂公安局长一句被拘7天的新闻被媒体曝光之后,我想我们受到的伤害比她们的大,也应该能够依法讨个公道。 至于为什么要索赔两百万?宜爱荣说,吴旗县农妇索赔100万元,她是一个人受到冤屈,而我们是夫妇俩都受到了冤屈,而且比她受到的伤害更严重,我们的孩子因此辍学,身心因此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我丈夫被打之后也留下腰痛的后遗症。所以,我们索赔200万元一点都不过分。 奔波了一天的宜爱荣虽然连饭都没有顾得上吃,直到夜里八点多才回到家里,但宜爱荣疲惫的脸上流露着坚定,她说:“今天我们跑了这些部门,他们也都收了我们的材料,而且报道见报之后,陕西恒通法律事务所的贺存滋律师也主动表示愿免费为我们打这个官司。”现在他们觉得“吃饭都感到有了胃口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