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一年多未圆房闹离婚被法院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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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1: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法院判决:夫妻二人回家培养感情 本报讯(记者 袁勇)来自安岳县的女子陈芳和成都高新区男子李强结婚1年多还未同房,据她说是“感情未到位不同居”。最近她又以夫妻缺乏了解,性格不合为由闹离婚上了法庭。昨日上午,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妻子:丈夫对我不好不圆房(小标) 5月30日,来自安岳县通贤镇的女子陈芳(22岁)一张状纸递到高新区法院,要求和丈夫离婚。陈芳诉称,去年初,她经人介绍认识了高新区桂溪乡人李强。当时,李强居住地正面临拆迁。李强父母一再提醒:一旦二人结婚,安置房、发放各种补偿金便多一个指标。在二老强大的“攻势”下,陈芳最终屈服。去年5月,她和李强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陈芳和李强约定:感情不达到一定的程度,二人不圆房。 陈芳说,婚后,她不能从李强那里得到她想要的关怀和体谅,令她很失望,致使圆房期限一拖再拖。她还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太大,缺乏共同语言,李强还讽刺挖苦她。因此,由于她的坚持,至今二人还只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为避免矛盾激化,结束双方的痛苦,她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丈夫:不圆房当然有牢骚(小标) 对于妻子陈芳要求离婚一事,李强表示出一脸的无奈。李强认为,在认识妻子之前,他们一家已入住拆迁安置房了。父母一再催促,也是为了使他和陈芳尽快结婚,跟“为了添个指标”无关。 他说,从农村来的陈芳思想比较传统,婚后一再拒绝他圆房的要求。陈芳在一家理发店上班,他也忙于工作。彼此之间平时很少坐下来谈心,晚上在一起的确比较生疏。因此,陈芳提出等到二人感情加深后再圆房,他当时认为这个“感情加深”过程不长,也就同意了。谁知结婚后,陈芳把这个过程搞得遥遥无期,不知什么时候能过上真正的夫妻生活,为此他也发点脾气。结果,他越发脾气,陈芳越是抗拒,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 昨日上午9时30分,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主审法官在听取了双方陈述后,当庭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认为二人感情并未破裂,要求双方回家培养感情。审庭后,李强当即表示,尽量与妻子多沟通,绝不蛮干。 下午5时许,记者电话联系李强。李强说,他正准备去陈芳工作的理发店找她。自称要重新再追求妻子一次,直到感动她为止。 (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