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巡逻费休想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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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4:23 重庆晨报 | |||||||||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李澜)社区巡逻费征收困难,居委会竟想出这样的办法:来居委会办事,又未缴巡逻费的群众,一律要求先缴费后再办事。 昨日家住南岸区罗家坝烟雨路45号的刘庆琥,到罗家坝居委会给女儿办身份证遗失证明。当刘庆琥将写好的证明递到居委会书记曾亚玲手中时,曾要求刘先缴纳今年24元的社区巡逻费,否则不会在证明上盖章。住在刘庆琥隔壁的廖先生则称,自己前几天为了办计划生
罗家坝居委会曾书记表示,巡逻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由于许多居民不愿意缴纳,或不在家中,收费相当困难,巡逻队因为经费不足,已经解聘了好几人。采取不缴巡逻费就不办事的方式来收费,实在出于无奈。 海棠溪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一位冯姓工作人员称,不清楚罗家坝居委会此举,街道不会支持社区这么做,将对此进行调查。 尽管也存在社区巡逻费收取困难的情况,但南坪街道后堡居委会的潘主任称,社区是为居民服务的组织,是服务社区居民的,绝对不应利用限制办事的方法来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