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制企业诞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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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7:16 扬子晚报 | |||||||||
6月1日,南京第一家集体资产股份制改制企业——江宁区百家湖街道太平股份合作社,举办了首届股东大会。来自太平村19个村民小组的37名股东代表,代表合作社1000多名股东,通过了《太平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选出了董事会、监事会,原村委会成员周书全和村民王建和,分别以全票和36票高票当选第一届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这家完全由村集体资产改制而来、刚刚洗脚进城的拆迁农民为股东的股份制企业,开始挂牌运行。
城郊土地拆迁后,原来的集体资产该怎样安置?建立在原村组经济上的“集体”是否该退出?失地农民又如何安居乐业?太平股份合作社,在农村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和农民长期受益间找到一个支点,有关专家称之为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太平股份合作社首任董事长周书全:立足开发区搞三产,江宁区“大开发”给太平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清点“家产”发现,村级集体资产已由土地征用前的180万元增加到2832万元,年可支配收入从21万增加到500多万,但产权不明,大家真正得到的好处并不多。通过股份制改革,一方面解决原生产队集体资产界定的历史遗留问题,克服集体资产群众占有,分配权较为“虚拟”的弊端;另一方面通过资产量化,折股到人,明晰产权,使居民享有红利分配权,引导失地农民走向市场。现在我们已有占地89亩、面积3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1.2万平方米的休闲餐饮设施和门面房,等在建的1万平方米太平商贸综合楼和太平邻里大酒店完工后,我们一年的租金收入就有六七百万!今年每户的红利估计在1000元-1500元。今后我们将继续搞三产,引项目,滚动发展,保证大家的分红每年上一个台阶。 监事会主席王建和:改制前许多村民提出,将集体资产变卖或分掉,大家拿了钱散伙,这是小农经济的思维。没有股份公司这棵大树,将大家抱成团,进城“单干”谈何容易。我们将股份分为人口享受分红股、集体公益福利股、集体经济发展股,其中福利股是大家共享的,用于交合作医疗保险、养老金特困补助等,目的是利用股份公司的力量解决拆迁后大家的基本保障;分红股量化折股到人,可以继承,但不允许转让。这样将农民的福利和企业长远发展结合在一起,但改制不是“分家”,坚持的仍是集体所有制,只是让原有产权明晰化,保证大家持续受益。为保证大家的权利,我们监事会将督促每年召开股东大会一次,每季度公布财务报表一次,大的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股东代表、太平村红庙组村民孙帮兴:我这个“代表”可是组里60多股东“海选”出来的,目的就是替乡亲们说说话,把好关。1998年我们组的田被征用后,人、地、环境都变了,大家感觉一下没了着落。后来有的到开发区打工,有的拿出拆迁补偿的两套房子中的一套出租,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大伙儿仍有几件事悬着,一是工作都不太稳定,老人咋办?二是原组里的牛房社房一天天荒废,机泵电动机等被偷走;三是村里的三产虽然很红火,但大家并没有直接受益,这些可都是村里几代人的积累和投入才带来的。搞股份改革,不但能分红,还能到股份公司打工。照这势头,几年后每家都能分个两三千元。加上老人每年720元的补偿金,每人350元的菜篮子费,200元的房屋维修费,医保、养老金股份公司交,公司还将建老年活动中心,吃喝不愁还能安度晚年。年轻家庭的收入也将超过15000元,大伙心里踏实了。 南京农工办副主任王琪:太平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在坚持集体资产不可分割的前提下,按照合作制原则,借鉴股份制形式,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重新确定农民对集体财产的个人占有权、利益分配权、民主决策权、管理权的新型组织形式。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又一个重大突破,并将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和失地农民的出路结合在一起。城郊土地征用后,经济结构由一产变为二三产,土地集体资产变成补偿后的货币资产和房屋等不动产,农民谋生手段变了。村级实力和集体受益增加后,资产权属不明,“人人所有,人人没有”,像“玻璃箱子,看得见摸不着”,群众得不到实惠。通过股份制改革后,旧有的集体经济按现代产业制度运行,集体资产既不平调,又不分掉,使拆迁农民成为“四有新人”,持股进城:有房(拆迁农民80%有第二套住房出租),有股,有业(进集体股份公司或开发区打工),有保(医保养老金等)。本报记者顾巍钟右图为投票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顾巍钟摄(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