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龙”遭遇“黄河王” 三年辩论获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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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8:5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6月1日讯3年前,“黄河龙”遭遇“黄河王”,被告知侵犯了“黄河王”的商标专用权。在经历了3年的据理力争后,“黄河龙”终获得了全部的41件商标。 据了解,“黄河龙”集团为了保护自己的无形资产,一次性防御注册了41件“黄河龙”商标。谁料2001年,甘肃省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认为该企业已注册了“黄河王”等14件商标,“黄河龙”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专用权。
事情发生后,“黄河龙”据理力争:两商标文字组合有所不同,“黄河龙”是以“龙”字为中心词,且所指事务不同,也不构成近似。经过近3年的辩论,5月24日,“黄河龙”的委托人—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终于拿到了国家商标局的异议仲裁书,同意“黄河龙”集团注册该啤酒商标。(记者吕一男通讯员 郑保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