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法院办案司法拘留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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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9:11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范宏雷鄞江)鄞州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过程中,曾多次向被告王某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但王某屡屡拒收诉讼文书。 近日,承办法官在村干部的陪同下终于找到了王某,并向其说明了来意。可王某并不领情,还多次指责法院多管闲事。无奈之下,承办法官只得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向王某送达诉讼文书,王某竟将诉讼文书扔在地上。
王某的行为严重地阻碍了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鄞州区法院对王某作出了司法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