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翻船退赃款,觉得吃亏再要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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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9:13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通讯员可言记者李臻)现年55岁的黄国周,原是象山县水产供销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在职的1994年至1998年期间,先后受贿22次,受贿财物价值高达31.36万元。象山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判处黄国周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5万元,并追缴非法所得31.36万元。 一直住在职工宿舍
黄国周给人的印象很朴素,他靠着自己的努力,从一个乡镇干部一步步到1990年任象山县水产供销公司经理,兼任党委书记。他一直住在破旧的水产公司职工宿舍。 第一次受贿5000元 黄国周任职期间正是水产行业很景气的阶段,下属各部门实行内部承包经营,这些承包人有事没事都找黄国周套近乎,黄国周也渐渐迷上了搓麻将。与这些老板们相比,他明显感到自己兜里几百元的工资不够,思想有了变化。 1994年初至1996年底,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吕某先后承建了象山县水产公司下属的两项工程。吕某为了感谢黄国周给予的照顾,于1994年底到黄某家中,送给他5000元。 当“股东”5次受贿22万 1993年12月,吴某、陆某等人共同承包县水产供销公司第一冷冻厂,在长达4年的承包期间,他们为了得到黄国周的支持,共同商定每年以1股的分红额度送钱给黄国周,并指定由吴某负责行贿。 黄国周没有任何投入,更没有参与经营管理,但得到了一股所谓的“业务费”,至1997年5次受贿22万元。 表演退赃“游戏”5年 1998年5月,县检察院对水产公司职工赵某立案侦察,黄国周怕自己的犯罪行为被查处,他就以各种形式开始退钱。他先到吴某的办公室退还了4万元,接着又陆续退还总计14万元。在此期间,他共向他人退还非法所得23万余元。 可笑的是,黄国周以为风声一过就没事了,他几次三番表演着退赃收赃的游戏。1998年,他退还张某1万元,2000年又索回1万元,2003年又再次退还张某5000元。 据黄国周交代,退居二线后,他认为自己不当领导了,也不会再有人送钱给他了,于是便使出各种手段要回被退回的赃款。黄国周通过向行贿人暗示自己资金紧张等手段,重新又从行贿人处捞取19.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