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药监局承诺:患者买假劣药 监管部门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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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11:26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6月2日电1日一大早,带着身份证、购药发票和药品包装,韩先生和妻子张女士一道,赶赴武汉市药监局,拿到了258元假药退赔款。这是武汉市药监局对外承诺“患者买了假劣药,监管部门来赔钱”后,支付的第一笔赔款。 据《湖北日报》报道,4月3日,张女士在同济堂中山公园药店买了3盒标称为“塑美”的轻松减肥胶囊。未料,体重不但未见明显减轻,相反,心情变得烦躁起来,还出现贫血、
经查,市药监局发现,此药外包装上标示的厂名并不存在。其批准文号是冒用“浙江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的,系假药。随后,市药监局还在其他两家药店查出此药,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上星期,市药监局通知韩先生6月1日来领假药的“先行退付”款,并表示,他还可通过消协,或运用法律手段,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制假、售假者另外索取双倍赔偿。 武汉市药监局副局长王冬冬表示,这样做,主要是表明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所承担的责任,同时,促使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监管药品市场,促进行业自律。 据悉,这一承诺是上月14日作出的,6月1日是正式推行的第一天,当天武汉市药监局共支付3笔赔款,总金额为314元,并对3家药店罚款8.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