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冒充贫困大学生卖血 七“血头”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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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07:31 新华网 | |||||||||
昨天上午,组织他人冒充贫困大学生卖血的“血头”杨海红等7人分别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两年至一年有期徒刑。 杨海红、梁海荣等人都是外地来京人员。2003年10月20日,杨海红、梁海荣等四“血头”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本市东城区某国家机关院内,组织常晓兰等人冒充贫困大学生出卖血液,替该机关献血。同年12月5日,杨海红等七“血头”又伙同他人在本市海淀区
据了解,“血头”们组织他人卖血,通常都以假名示人,像杨海红对外自称“张建”,梁海荣则叫“洪梅”。“洪梅”在与上述涉案的国家机关联系献血事宜时,称自己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干部,以骗取献血单位的信任。献血日当天,“血头”们将组织来的献血者带上临时租来的中巴车,将伪造的身份证发给献血者,叮嘱他们牢记身份证上的姓名、住址等情况。到医院后一边帮助献血者填表,一边维持现场秩序。而在献血之后,那些没有献血的人就被赶下车,献了血的人也仅仅得到200元到300元不等的献血补助费,他们并不知道,经这些“血头”们盘剥之后,自己其实只拿到了献血单位给付的献血费的三分之一。 七“血头”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扰乱了国家的采供血管理秩序,因此被法院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分别判处上述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1000元。:(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