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处理终生禁驾“第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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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3:1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邯郸电(记者乔宾娟)武安市冀某驾车将人撞伤后逃逸,伤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冀某被宣布“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介绍,5月23日17时20分许,冀某(男,20岁)驾驶一辆东风自卸车将一53岁男子撞倒,造成刘某受伤,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冀某驾车逃逸,后自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邯郸市交警支队决定依法追究冀某的刑事责任,并吊销其机动车
据了解,冀某是自《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邯郸市终生禁驾的“第一人”,目前其已被刑拘。 | |||||||||